.comment-link {margin-left:.6em;}

飛天蒼蠅拍

星期日, 9月 10, 2006

[碎碎唸] 我的小朋友

  星期六下午帶老婆女兒到四號公園吃午餐,看天空雲層變化萬千,所以開車出門以免淋雨。到了習慣用餐的哈維卡,發現正對面有空位,雖然是紅線,但是從店內可以一眼就看到,所以就偷懶停了下去。
  用完餐,帶女兒去公園玩,玩罷後還閑步至便利商店買飲料,最後準備開車回家時,看到雨刷上夾了一張紙,一張薄薄薄薄的白紙,寫著八個大字--"違規停車逕行舉發"。開單時間是4點10分,靠,竟然不過十分鐘前,如果沒去買飲料就不會被開了,一步之差,失之毫釐,差之千里。把這張單子的成本加上去算一算,突然變成好貴的飲料。

標籤:

4 Comments:

張貼留言

<< Home